今年早些时候,我与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(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,简称CFR)受人尊敬的会长理查德•哈斯(Richard Haass)聊天,我无意中问到该如何成为委员会中的一名成员。毕竟我大量时间都在环游世界,也喜欢参与CFR的智囊团精心筹办的国际讨论。
然而,哈斯委婉而又确切地给出了否定的答复。他说:“你不能加入,因为你不是美国人。”尽管CFR以推动国际对话为荣,也特别欢迎记者,但由于CFR是90年前创建的,其规则一直都是“只有美国公民(土生土长或已入美国籍的)或者已经申请加入国籍的永久居民,才能获得成员资格或者有期限的成员资格。”而像我这样只有工作签证在纽约生活的英国人,是没有资格加入的。要参加CFR的讨论,我必须获得一个“合适的”美国公民的邀请。
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文化问题,特别是在英国刚刚任命加拿大人马克•卡尼(Mark Carney)为央行行长的背景下。既然是这样,对于被(礼貌地)拒绝成为CFR“神圣的”一员,我也没有什么异议。CFR的朋友会邀请我参加一些活动。任何组织都有权制定自己的规则。
但我们也可以看到,与CFR有着同等知名度的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(Chatham House),却并没有规定成员必须具备公民身份。相反,任何人只要能够缴纳会费并且认真出席会议来讨论国际问题,都可以加入。事实上,该研究所的一位发言人还说,在授予会员资格时,即使只是考虑一下公民资格的问题都是“完全违背常理的”,因为对他们来说,这种想法可笑而又奇怪。
更令人惊奇的是,就连很多英国政府部门也对国籍问题毫不在乎。本周,全球金融界都对卡尼议论纷纷。尽管他是英国第一个“外籍”央行行长,但他的出现并不突兀:英国一些高级机构中有很多非英国公民担任着各个级别的职务,比如说英国央行、英国债务管理办公室(UK Debt Management Office)和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(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)。甚至英国派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(IMF)的一位代表根本都不是英国人。今天,在任何大型“英国”公司,都会有很多非英国人的身影,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担任高级职位。
但在美国显然就不同了。可以肯定的是,在私人领域,确实有一些非美国人担任着高级职位。但这并不包括政府。美国公务员法特别规定,“只有美国公民和国民(美属萨摩亚和斯温斯岛的居民)才能参与竞争上岗的政府公职的竞选并担任这样的职务。”尽管“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(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)的批准下,如果没有合格的公民,政府机构也可以雇用非美国公民”,但这类人“只能获得编外任命。”一些非美国人可能会偶然在政府任职(大部分都是顾问),但这毕竟是极少数。至于最高的总统和副总统职位,则只能由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担任,后来入籍的美国公民也不行。因此,关于巴拉克•奥巴马(Barack Obama)是否是真正土生土长的美国人,一直存在各种传闻。
那么,如何才能解释这种态度上的差异呢?我的一些美国朋友,比如CFR的哈斯,指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,因此其公民来源要比欧洲更加多样化。还有人可能会说美国是一个“信条”国家(即一个基于宪法信条的国家,而不是有一个共同的民族历史。)同时,还存在冷战留下来的思维,即担忧“外国”渗透(比如共产主义)。